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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4249
信件名称: 有关护理人员与康复治疗师如何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的通知,例如推拿,艾灸,耳穴疗法等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6-02
信件内容: 近期随着国家十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非法开展中医的文件,部分微信公众号内容查无实据,但是给基层医护人员造成的恐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年施行)第44条 非医师卫生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医疗机构授权,可开展非侵入性、低风险中医适宜技术。《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1〕36号 《护理人员中医技术使用手册》(2024/2025版,中华中医药学会) 《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中医药医政发〔2020〕4号 均指导康复治疗师与护理人员经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拿、艾灸、贴敷、塌渍)等非侵入性的治疗,执行中医医师的医嘱开展诊疗,我想咨询一下,现阶段,医疗机构内,康复治疗师与护理人员经过相关培训、考核、进修,是否能执行中医医师的医嘱?协助开展中医诊疗,如果不行,能否有解决办法?感谢领导!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6-06-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反映“护理人员与康复治疗师如何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的相关问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解读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您致电0375-766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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