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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平顶山市近视防控医疗卫生监管切实维护青少儿眼健康权益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8-13 来源: 浏览次数:
建议号
市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号
建议人
韩向阳
标题
关于加强平顶山市近视防控医疗卫生监管切实维护青少儿眼健康权益的建议
建议内容

当前,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与乱象,严重影响防控成效与青少儿健康权益:

一、市场服务主体杂乱,资质界限模糊:大量商业性眼镜店、视光中心及保健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加挂“视力康复”“防控中心”等标识,误导患者,与正规医疗机构界限不清。部分眼镜店甚至在不具备医疗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弱视康复等需专业医疗介入的项目,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埋下安全隐患。

二、虚假宣传与违规诊疗现象突出:部分无医疗资质的机构违规开展近视治疗,夸大宣传“治愈”“根治”等不实效果,兜售高价但效果不明的产品(如护眼贴、防蓝光眼镜等),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可能延误科学干预时机,危害视觉健康。尤其在弱视康复领域,非医疗机构采用不科学、不规范的训练方法,误导家长,错失儿童视觉发育关键期的有效干预,对视力造成不可逆的损害风险。

三、监管协同与力度有待加强:面对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与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跨部门监管协同机制、长效动态管理及惩处力度尚需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与过程监管环节存在薄弱点。对无资质开展弱视康复等专项医疗服务的违规行为,查处和整治力度亟待提升。

四、公众认知与选择存在误区:部分家长缺乏科学防控知识,容易被不实宣传误导,未能优先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建立眼健康档案并接受规范服务。许多家长对弱视的严重性和康复的专业性认识不足,易被商业机构夸大承诺所吸引,忽视正规医疗途径。

为有效应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低龄化的严峻形势,并整治部分无资质机构违规开展弱视康复等乱象,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强近视防控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与监管,明确机构职责,严格资质审批,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青少儿眼健康权益,助力我市近视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为系统性整治乱象,筑牢青少儿近视防控网络,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部门协同,健全监管体系与标准。

建议由市卫健委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疾控中心等部门,共同梳理并明确医疗机构与商业机构在近视防控中的职责边界与服务规范。建立近视防控服务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一机构一编号”的动态评价管理,将机构资质、专业技术力量、设备配置等纳入核心评价指标。特别要明确,弱视康复属于医疗行为,必须在具备相应眼科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内,由专业医务人员开展。提高近视防控医疗服务的准入门槛,定期评估清理不达标机构,从源头上保障服务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二、严格资质审批,加大专项整治与惩戒力度。

针对市场上“乱挂牌”、无证行医、超范围经营等乱象,建议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无资质眼镜店、机构违规开展弱视康复等医疗性服务的行为。 严格审核“近视防控中心”等资质的申报,对关键指标可引入“一票否决”机制。对从事弱视康复等项目的机构,必须严格核查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人员资质。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罚,包括限期整改、摘牌、罚款等,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维护合规机构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形成有效震慑。

三、完善监管机制,推动长效化与智慧化治理。

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现从准入、运营到退出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将弱视康复等服务项目纳入重点监控清单,增加检查频次与深度。 推动“互联网+监管”,探索建立近视防控服务信息化平台,对机构资质、人员执业、广告宣传、服务行为等进行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将近视防控监管成效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压实属地与行业管理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监督网络。

各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媒体平台及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科学近视防控知识,特别要科学普及弱视的病因、危害及必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康复治疗的科学观念,强调建立标准化眼健康档案及选择正规眼科医疗机构的重要性。定期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鼓励家长对无资质开展弱视康复的机构进行监督举报。同时,进一步拓宽和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线索快速响应、重点核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青少儿眼健康的良好氛围。

儿童青少年的光明未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守护。加强近视防控医疗卫生监管,坚决遏制无资质机构违规开展弱视康复等乱象,是遏制视力问题高发态势、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举措,责任重大,刻不容缓。


承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韩向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平顶山市近视防控医疗卫生监管 切实维护青少儿眼健康权益的建议》(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对此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根据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儿童青少年眼健康事关青少年成长和民生福祉,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健康鹰城建设重点任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核心内容,持续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落实、家庭配合、机构支撑、社会参与的近视防控工作格局。依托全市卫生健康明眸专项工作持续夯实青少年眼健康保障基础,组织医疗机构完成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全覆盖,累计开展学生视力筛查268万人次,同步建立学生专属眼健康档案,对远视储备不足、近视、屈光异常学生分类预警干预,累计干预近视相关问题学生40余万人;投入2050万元为中小学配齐标准化护眼设施,多县区获评全国近视防控试点,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率由2023年53.42%降至2025年51.33%,明眸行动阶段性成效显著。面对当前近视防控市场快速发展、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的新形势,市卫健委立足医疗卫生监管主责,严格厘清监管边界,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聚焦医疗行为规范、行业乱象整治、公众科普引导等重点方向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筑牢青少儿眼健康安全防线,全力守护儿童青少年光明未来。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在前阶段近视防控基础保障工作落地见效后,针对代表重点关注的近视防控医疗卫生监管短板与市场乱象问题,我委联合相关部门同步推进系列常态化监管治理举措,各项监管、执法、科普、群众监督工作均处于持续落地、常态推进阶段,现阶段重点从权责划分、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科普引导四个维度抓实日常管控,具体推进举措如下:(一)厘清监管权责边界,聚焦行业职责监管结合部门法定监管职能,明确眼镜店、普通视光中心、视力保健机构等商业经营主体,其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宣传营销等监管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我委坚守医疗卫生监管主责主业,清晰界定眼病诊疗等行为属于医疗活动,明确此类活动仅可由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持有执业医师/视光师资质专业人员规范开展。全市卫生健康常态化开展医疗机构眼科、视光门诊等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机构人员执业资质、诊疗行为等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近视康复等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全市眼科医疗服务执业秩序。(二)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联合执法闭环处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实现线索互通、联合检查、联合处置、信息共享全流程协同。针对发现的无资质机构开展医学视力康复、商业机构违规从事医疗行为等交叉领域问题,第一时间推送对应主管部门处置;对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非法行医线索,第一时间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立案查处,形成监管合力。(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拓宽社会监督反馈路径面向社会全域公开卫生监督举报电话、线上政务投诉平台等多元举报渠道。鼓励家长、学校、社区群众主动举报无资质机构违规开展青少年视力医疗行为,构建全民参与的监督格局。(四)多维开展科普宣传引导,树立科学护眼就医认知依托卫生健康平台、医疗机构、学校广泛普及科学近视防控、弱视早诊早治知识,引导家长优先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建立眼健康档案,提升群众辨别能力与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近视防控的浓厚氛围。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研究借鉴您的建议,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近视防控监管水平,全力保障全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权益。一是持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监督,巩固现有工作成效,紧盯重点问题、重点机构、重点环节,加大医疗卫生领域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医疗行为,持续推动近视防控医疗服务规范有序。二是深化医校协同联动,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眼健康建档、科学干预、定期随访全覆盖,强化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有效遏制近视高发、低龄化趋势。三是加强与市场部门联动,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工作,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精准化、常态化,构建全流程、全链条、闭环式监管体系,扎实筑牢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防护网。四是强化科普与共治,持续加大科学护眼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凝聚家庭、学校、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多方合力,全力守护儿童青少年眼健康,为健康鹰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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