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妇幼〔2023〕10号)要求,现将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郏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提交备案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时间自8月16日至8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0375-4962368
平顶山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