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顶山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平卫医〔2021〕12号),经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拟确认平顶山市门诊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等6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及主任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日至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 系 人: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 范成鑫
联系电话:0375-766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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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平顶山市6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及主任人选.docx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