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20号)要求,为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管,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顶山市助产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就医。
附件:平顶山市-2024年助产机构名单.docx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