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航空港区教卫体局,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以及《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法政办〔2024〕7号),结合近年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及机构改革情况,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组织对对2020年版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3月30日
相关链接:《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6年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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