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持续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以及《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法政办〔2024〕7号),结合一批新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及新一轮的机构改革,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的要求及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实践需要,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组织对2020年版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6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裁量标准)。
二、主要内容
新版裁量标准与2020年版裁量标准结构保持一致,共分为裁量标准、相关制度及附录三大部分:
(一)裁量标准部分: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专项技术管理,传染病防治与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等四个方面的裁量标准,共涉及50部法律法规规章、176个行政处罚条款。
其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专项技术管理部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22部法律法规规章,传染病防治与环境卫生部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17部法律法规规章,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部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6部法律法规规章,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部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5部法律法规规章。
(二)相关制度部分:包括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等7项具体制度。
(三)附录部分:修订说明。
三、主要变化
新版裁量标准在2020年版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共涉及17部法律法规规章的71个处罚条款裁量标准的制修订以及适用规则的全面调整。
(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河南省中医药条例》《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9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8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三)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已废止,删去涉及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同时,删去了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涉及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四)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工作要求,全面修订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
相关链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6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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